
关于做好2019年浙江师范大学在校国际学生 奖学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机构:
根据《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浙教外〔2016〕152 号)和《浙江师范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浙师外字〔2017〕171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在校国际学生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和浙江师范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的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类别 | 学生类别 | 资助费(元/年) | 资助期限 | |
省政府奖学金 | 本科生 | 20,000 | 1年 | |
研究生 | 30,000 | 1年 | ||
浙师大奖学金 | 本科生 | B类 | 16,000 | 1年 |
C类 | 8,000 | 1年 | ||
硕士生 | B类 | 18,000 | 1年 | |
C类 | 9,000 | 1年 | ||
博士生 | A类 | 32,000 | 1年 | |
B类 | 22,000 | 1年 |
注:如学生数量过少或没有学生满足申请条件,相关类别的奖学金名额可暂空缺。
语言生申请学位项目以及拟申请我校高一级学位项目的毕业班国际学生直接申请新生奖学金,不在此列。
二、申请条件
1. 在校正式注册学习的国际学生,并且没有申请过休学、保留学籍或延长学制。
2. 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等行为。
4. 未受到过考勤预警、学业警告或退学警告等。
5. 无拖欠应缴学费和其他应缴费用情况。
6. 申请人本年度未同时获得其他各类奖学金。
三、申请资格
申请者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方具备申请资格:
1.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大一及研一的国际学生依据其上一学期的学业成绩进行评价;其他年级的学生依据其上一年度的学业成绩进行评价。申请浙师大奖学金C类的学生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50%;申请省政府奖学金及浙师大奖学金B类的学生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30%(国际学生单独排名)。
2. 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开展的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加学生社团,策划并组织各类丰富中外学生交流的文化活动,或担任班干部且表现优异,或积极配合学校国际学生招生、管理、服务工作并表现优异。
3. 积极参加全国、省市、学校组织的各类比赛和文体活动并且获得良好名次。
四、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请各学院、研究机构根据申请条件组织学生报名,收取报名学生的纸质材料,并于5月8日前将《2019年浙江师范大学在校国际学生奖学金申请名单汇总表》、(分年级按推荐名次排列)电子稿和纸质稿以及学生的申请材料纸质稿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留学生办公室二(行政北楼416)。
请各学院、研究机构考虑本学院国际学生的遵纪守法情况、学业成绩、考勤情况、各类活动参与情况等各项指标综合进行排名。
2. 留办审核。留办对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提交国际处处务会议审定。
3. 名单公示。最终评定结果将通过学校留学生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 奖学金发放。公示结束后,留办负责发放奖学金。奖学金优先用于支付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发放给学生。
5. 特别说明。学生一旦获得奖学金,需签署奖学金告知书,交清学费等相关费用后再办理签证手续。请学院通知学生尽早筹集所需费用,如不交清费用,将取消奖学金资格。
五、申请材料
申请者请提供以下纸质材料:
1. 《浙江师范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 护照复印件
3. 最高学历证书
4. 学习成绩单
5. 在学习、体育、文艺、公益活动、社会活动、国际学生招生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证明文件或材料。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楼雅芝
地址:行政北楼416国际处留学生办公室(二)
联系电话:0579-82283155
招生网址:http://iso.zjnu.edu.cn
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2019年浙江师范大学在校国际学生奖学金申请名单汇总表》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9年4月16日